關閉 [X]
您現在的位置:法律諮詢家 > 互助討論區 > 詐騙、背信 > 判決

判決

  • Tinna
  •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
  • 文章日期:112-04-13 00:12 最後編輯日期:112-04-13 00:34
  • 文章人氣:221
  • 個人積分:2
  • 我在2年前疫情最嚴重的時候找工作被詐騙和被告,流程全部都走完等判決書下來,我是先收到我律所傳的訊息如下:

    宣判主文:(111年度金訴字第1697號):

    犯幫助洗錢罪處有期徒刑5月,併科罰金四萬元,

    罰金如易服勞役,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

    詳細以判決書正本為主

    我想問的是,我是要被關5個月和繳罰金4萬嗎?

     

     

  • 曹尚仁 (曹律師)
  •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
  • 文章日期:112-05-05 11:18 
  • 文章人氣:3
  • 個人積分:49634
  • 律師評價:13850 │ 律師證號:99臺檢證字第8728號
  • 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
    1、是的,5個月+4萬元罰金。

    2、不過5個月的部分還是可以嘗試聲請社會勞動、4萬元的部分可以聲請易服勞役。

  •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,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,請勿直接於此回覆,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,以免遺漏,並求周詳,謝謝。※電話:0961-365-252 電子郵件: god033520001@gmail.com